文:邹玉杰律师;做一辈子刑辩杭州股票配资平台,防一万人失足……〇1
有一位客户曾多次过来咨询刑事案件,但最终并没有委托办理我们,而是选择了其他律师。主要原因可能是对方的收费更低一些,这也可以理解,毕竟每个人都希望找到性价比更高的选择,这很正常。
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,也有:
客户在委托了其他律师之后,仍然频繁来咨询问题。比如今天,他又来咨询一个问题。
他说,之前委托的那位律师建议他们选择认罪认罚,认为这样可能会有一定的帮助。他就来问:到底要不要认罪认罚?要不要在相关文件上签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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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这个问题,其实比较让人犹豫,很难直接给他建议,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:
第一,这个案件涉及人命,最终最低也会被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。无论如何,这类案件的量刑都不会太轻,毕竟有人死亡,而且存在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。
如此严重的案件,如果随意就能给出建议,那肯定是不负责任的。
第二,虽然他多次向我咨询,我对案件的大致情况也有所了解,但我既没有见过犯罪嫌疑人,也没有看过卷宗里的任何材料。因此,对于案件的整体情况还是缺乏宏观把握。
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贸然建议他是否签署认罪认罚协议,显然也是不负责任的,毕竟连卷宗材料都还没有看到。
材料中是否存在明显的漏洞,是否有可以争取的空间,其实也并不清楚。在这种情况下,无论是建议他认罪认罚,还是不认罪认罚,显然都不太合适。
第三,认罪认罚还涉及到量刑幅度的问题。
对方根本没有告诉公诉机关的具体量刑区间。在这种情况下,也很难给出明确的建议,到底是认罪还是不认罪。
如果量刑幅度可以接受,那当然可以考虑认罪;但如果量刑幅度无法接受,那就不应该轻易认罪认罚,还是有必要再争取一下。
在这些情况都不明朗的前提下,让律师给出一个简单粗暴的建议,显然是不合适的。
第四,还有一个让我比较纠结的地方,就是他最终委托的那位律师,或许也是比较熟悉的同行。
在这种情况下,他不去咨询自己委托的律师,反而来问我们,这本身就有些不太合适。如果我们给出了具体建议,无论对他本人还是对他委托的律师来说,或许都不是最好的选择。
所以在这种情况下,我确实无法给出一个很好的建议。除了前面提到的顾虑,其实还有一点担心:如果我的建议最终被证明并不合适,对他们没有真正的帮助,那我就成了“出力不讨好”。既然如此,又何必多此一举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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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之,遇到这种情况,不知道其他人会怎么做,但个人是不太愿意做这种“出力不讨好”的事情。在这里也想提醒一些客户,如果已经有了自己的律师,还是应该多信任和沟通,或许结果也会更好。
毕竟越信任,才会越努力。
如果确实对之前的律师不满意,那就没必要继续拖着,完全可以另外选择更信任的律师。
相反,如果你已经选择了自己的律师,却又去咨询其他律师,如此犹犹豫豫,反而两边都落不到好,最终遭受损失的注定还是客户自己。
已经委托的律师,会觉得客户根本就不信任自己,付出再多也没有什么意义,又何必继续努力呢?
信任却没有委托的律师,会感觉自己成为了廉价的“工具人”,已经接受委托的案件还没有处理完,哪里会心甘情愿被“白嫖”?
作者:邹玉杰律师
九章刑辩创始人,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;
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,金亚太(亳州)律师事务所主任,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……
目标:穷二十年蛮力,救一百条人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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